深圳市水务局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污水回用、中水利用、海水利用等。指导区街水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局机关设8个处室,管理3个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1个行政执法机构,13个局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水务局(简称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人居环境委归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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