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其前身为省社会保险公司,2008年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管理全省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省局除对全系统实施领导和业务指导外,还具体承办中央下放的行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和失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调研室、养老保险一处、养老保险二处、省直行业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财务处、计划统计处、审计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运营处、基金资产管理中心、信访办,计算中心和培训中心等17个处(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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